根据《关于试行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6]53号)和《上海市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试行)》的要求,本市从2006年起开展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是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各单位经济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受上海市人事局委托,本市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实施工作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承担。现将2007年下半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的对象
本市范围内通过全国经济类职称考试取得经济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取得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转入经济工作岗位,单位聘任相应职务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的要求
(一)继续教育的学分
1、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以3年为1个周期,每个周期学分要求为24个学分。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并完成每3年24个学分的继续教育课程。
2、2006年以前取得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第一个周期自2006年算起;2006年以后(含)取得经济师资格的人员,继续教育的第一个周期自取得经济师资格次年算起。
3、2007年-2008年过渡办法
(1)2007年-2008年申报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审定的人员,按如下办法进行:申报参加2007年审定的人员需修满16个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不少于4个学分);申报参加2008年度审定的人员需修满24个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0个学分);
(2)2009年以后(含)参加高级经济师审定的人员,未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的,需补足相应的学分。
(二)继续教育的学分查询及学分证明、证书等有关情况
1、学员可登陆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21世纪培训网www.21peixun.com“经济师继续教育”专题,凭本人用户名和密码查询已修学分等情况;
2、每一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结束后,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将为学员出具年度《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3、学员修完每个周期内规定的学分,凭该周期内所有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换取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继续教育的考核
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注重培训过程,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员应准时出勤听课,完成规定的学分。
三、继续教育的科目内容
|
模块名称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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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模块A) |
A001 |
微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 |
4 |
|
A002 |
宏观经济理论及其运用 |
4 | |
|
A003 |
组织管理理论及其实践 |
4 | |
|
专业选修课(模块B) |
B001 |
经济热点问题 |
10-20 |
|
B002 |
经济专业实务 | ||
|
其他形式(模块C) |
可折算相应学分,具体办法参见附件一 | ||
注:每4个学时为1个学分。
四、2007年下半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下半年培训时间为8月-11月。共安排20个学分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公共基础课安排《组织管理理论及其实践》4个学分的课程,专业选修课安排16个学分的课程(具体安排及课程名称详见附件二、三)。
五、报名及付费注意事项
1、报名办法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登陆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21世纪培训网www.21peixun.com“经济师继续教育”专题,进行网上报名(点击);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8日—8月6日。
2、费用:每学分50元。
3、付费事项
(1)付费时间:应广大学员要求,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24日(周五)9:00—16:30;
(2)付费地点: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斜土路1223号28楼);
(3)付费方式:
① 新学员:新学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表,并携带好本人身份证、经济师资格证书或其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办理资格审定和付费手续;
② 老学员:已经参加过2006年和2007年上半年继续教育的学员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网上选课成功后打印报名表,并到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现场办理付费手续,也可通过银行转账或邮局汇款的方式进行付费(汇款时请在解款单上注明汇款人姓名、注册号和联系电话,汇款后将解款单传真至培训中心王萍老师收,以便与您及时确认,开课后凭解款单换取培训发票);
培训中心传真号:021-51502662
银 行 账 户: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账 号:上海银行西藏支行 316337—00144375870
地 址:斜土路1223号28楼
邮 政 编 码:200032
(4) 符合免修条件的新老学员请于付费期间,携带好相应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来我中心办理相应手续。
六、咨询电话
021-51029669转204、231 王老师、刘老师
七、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附近交通路线
1、公交线路:72、820、89、205、814、932、733、45、327、104、572、128、41、781、96、17等
2、地铁4号线大木桥路站
附件:
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
2007年7月12日
200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