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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MPA培训

      为适应上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增强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能力,上海市于2004年起开展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核心课程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宪法与政府、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务员制度、行政伦理、行政法、组织行为学、公共经济八门课程。培训考核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安排一次,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负责实施。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上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制作的合格证书,作为公务员培训考核的依据之一。

      该项目自开展以来,本市已有4万余人参加了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91%。培训由上海市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在全市共设立了22个培训点,培训师资涵盖复旦大学、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行政学院等高校100多位专家学者、学科骨干,目前该项目已被国家人事部列入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能力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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